代办股份转让
代办股份转让公司并非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而是根据规定,委托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股份转让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代办股份转让交易的客户需按照要求开立代办股份转让股东账户卡及资金账户,办理要求请参照开立A股账户要求。
投资者持有的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
退市公司的投资者须开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并将所持退市公司股份转托管到股份转让账户中,才可进行代办股份转让。
投资者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时,除携带开户所需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原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并填写非上市公司股份登记托管申请表。主办券商在核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股份转让账户号码、姓名、证件号码及股数无误后,为投资者提供股份登记托管确认单。(股份确权费用为每只10元。)
投资者可从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上识别股份转让的次数。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表示每周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每周转让五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表示每周一、三、五各转让一次,每周转让三次的股票;仅于每周星期五转让一次的股票,股票简称最后的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
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竞价方式: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
交易单位: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
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报价单位:A类股份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B类股份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0.001美元。
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我公司目前支持的资金存管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开户后,请携带股东卡、身份证、资金第三方独立存管的相关单据于交易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确认手续。
个人投资者确认后,可以通过现场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及手机炒股软件进行转帐操作。机构投资者存取资金须按照银行相关业务规定到银行柜台办理,我公司提供的任何委托途径均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存取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