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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2020-07-21 10:45:14  来源:上交所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名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配股方案经公司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9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7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号)文件核准。

2、配股简称:海鸥配股;配股代码:742269;配股价格:7.55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0年7月20日(T+1日)至2020年7月24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20年7月27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20年7月28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20年7月15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91,47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股数量总计为22,867,5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2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冷却塔智能环控研究测试中心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55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敖大、吴祝平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截至2020年7月17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T-2 

2020715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2020716 

网上路演 

T 

2020717 

股权登记日 


T+1 

 

T+5 

2020720 

 

2020724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公告(5次,网上配股截止于T+515:00 

全天停牌 

T+6 

2020727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验资 


T+7 

2020728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A股市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7月20日(T+1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T+5日)上交所的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认购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25),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查看“海鸥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缴款期内(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T+5日)15:00)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42269”,配股简称“海鸥配股”,配股价格7.55元/股。

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敖大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董事会秘书:刘立

电话:0519-68022018、0519-68022185

传真:0519-6802202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60453986、021-6045399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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