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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2020-09-21 10:13:10  来源:上交所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首创股份”) 配股方案经公司2019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10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简称:首创配股;配股代码:700008;配股价格:2.29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0年9月21日(T+1日)至2020年9月25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20年9月28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20年9月29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20年9月16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首创股份总股本5,685,448,207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705,634,462股,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2.29元/股,配股代码“700008”,配股简称“首创配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交易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 

2020916 

(周三)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2020917 

(周四) 

网上路演 


T 

2020918 

(周五) 

股权登记日 


T+1日至T+5 

2020921日(周一)至2020925日(周五) 

配股缴款期 

配股缴款日(于T+5日15:00截止) 

全天停牌 

T+6 

2020928 

(周一)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T+7 

2020929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T+1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认购数量

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首创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有部分香港投资者持有首创股份股票,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香港投资者,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3、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008”,配股简称“首创配股”,配股价格2.29元/股。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刘永政 

联系人: 

官念 

电话: 

010-68356169

传真: 

010-68356197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10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86451019

传真: 

010-85130542

3、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58691097

传真: 

010-5869117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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